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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院企地协同创新平台人才引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12     编辑:张亚非     阅读: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院企地协同创新平台人才引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24年度校院企地协同创新平台人才引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资助标准

遴选支持 10 个校院企地协同创新平台人才引育项目,每个项目资助80万元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凡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各市(州)人民政 府以及中央在川单位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在川组建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包括新型研发机构、联合实验室、成果转化平台、科创园、产业园、创新创业基地等,均可作为申报主体。

(二)申报条件。

参与申报评选的平台应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1.有正式合作。上述单位之间开展的合作已签署了正式协议,且合作期限不少于2年、平台组建运行时间不少于6个月(以协议或运行机构成立文件等为依据,申报时仍在有效合作期内)。平台内部建设有较为完善的工作机构、合作模式、运行机制。

2.有项目支撑。平台的科技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有明确的方向和目标、清晰的创新路线、具体的实施方案,能够出成果、出效益。且能以重点科研项目为抓手,将人才引育、科技攻关、成果孵化转化、产业培育等任务融入其中。

3.有人才团队。团队带头人应是合作单位的两院院士、国 家或省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或者同等层次人才。团队规模一般 不少于30人,全职人员不少于60%(在川工作每年不少于9个月,需提供缴纳社保凭证),全职人员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其中35岁以下的青年人才占比不少于20%。团队核心成员应建立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

4.有配套支持。合作单位应对平台建设特别是人才团队建设从人才资源、资金投入、项目安排、平台支撑等方面给予保障,年度综合投入合计不低于300万元(应有到账凭证)。相关职能 部门和所在地区应根据平台建设需要,从政策激励、人才招引、资金投放、服务保障等方面提供支持。

5.有较好成效。合作各方按照协议履责到位,合作事宜有序推进;人才集聚效应明显,按照任务和设岗需要选聘高端人才;共建的平台成长潜力大,研究领域具有重大创新性;合作实现互 利共赢,成果转化赋能企业或地方产业升级增效。本次评选注重向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在川落地并有序运行的平台,向有国家级领军人才领衔组建团队、有高素质青年科技人才团队的平台,向研究项目与我省重点产业和发展 新质生产力契合度高、转化前景较好的创新平台,向供需对接紧 密、积极发掘用好各方优势资源开展合作的基层平台予以倾斜。已受到省级人才计划团队项目、校院企地协同创新平台人才引育项目、省军民融合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等资助的校院企地协同创新平台,本次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

由校院企地创新平台或牵头组建创新平台的高校填写《申报书》,根据《申报书》中“填写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书》及《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发动,有序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并做好对申报材料的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准确,申报材料规范完整。涉密材料不通过网上填报,可加密后单独报送纸质材料。

(二)请各有关单位于91317:30前,将下列申报材料(含电子版,用光盘刻录)统一报送科研院基金人才办(综合楼274办公室),①《申报项目情况汇总表》一式2份;②《申报书》 一式7份;③相关附件材料一式2 份。


教育厅联系人:何莹,联系电话:028-86111514

科研院联系人:刘海龙、伍倩,联系电话:028-66367275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4.9.11